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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荣获“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
发布日期:[2010-7-22] 发布者:[lqbin] 浏览次数:[318]

2010528,保山市总工会推荐上报的苏帕河公司等16家企业被省总工会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企业联合会、企业家协会等联合会命名为2009年度“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。
721,受省总工会委托,由市总工会组织的“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授牌仪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。授牌仪式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赵斌主持,市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李发荣、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苏帕河公司总经理黄宁、苏帕河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会计师袁继华、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周文勇、市总工会生产法律保障部部长杨春荣和苏帕河公司副总经理郑宝荣、祝永华、总工程师何家文、工会主席段光兴出席授牌仪式,机关各部门员工参加了授牌仪式。
授牌仪式上,市总工会李发荣发表重要讲话,他指出,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工会的品牌工作,是各级工会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载体。苏帕河公司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,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做到严格依法用工,劳动用工制度健全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,劳动保护措施有力,多年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,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,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,严格执行国家休息休假制度,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,并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,建立了关怀职工的“四必访”制度,企业在为保山电力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,也构建了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,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“双赢”。公司被省命名为2009“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,这不仅是对企业所做工作的肯定,也为保山增添了光彩。希望公司再接再厉,带领全体职工紧紧围绕保山的“十一五”规划,推动保山电力事业有新的更大的发展,同时要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向纵深发展,按适当的要求,结合企业发展的目标及职工的需要,不断创新工作载体,严格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、卫生、文化、社会权益,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,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,为加快保山五个文明建设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。
随后,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公司总经理黄宁同志发表讲话。他表示,公司此次被授予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,对于我们来说,既是褒扬,更是鞭策。公司将一如既往以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为指引,坚持“一切为了员工,一切依靠员工,发展成果员工共享的理念,不断拓宽工作领域,不断探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新思路,不断谱写公司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新篇章。
(办公室  供稿)
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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